野蠻施工打穿地鐵隧道,施工單位被罰
新版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7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近日,記者從南京地鐵集團獲悉,本月初一家施工單位在南京南站地鐵三號線的在建工地違規施工,將地鐵隧道頂部打穿,收到了《條例》生效后的最高罰單,被處以15萬元的罰款。 10月9日,地鐵三號線南京南站建設方發現,已建成的隧道頂部被鉆開了一個直徑7厘米的洞,而“肇事者”正是在附近施工的一家建設單位。南京市地鐵交通設施保護辦公室主任趙德洪介紹,這種把地鐵隧道打穿的情況,危險性相當高,建設方發現后及時向地鐵部門進行了匯報和補救。好在三號線還在建設中尚未運營,如果已經運營,有可能造成車毀人亡的重大惡性事故。 按照新版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,位于保護區范圍內的各類施工,都需要對地鐵隧道以及設施做保護方案。如果對軌道交通造成了損害,那么就要由施工方負責進行恢復,并且根據《條例》規定,“在特別保護區發生的違法行為,最多可對作業單位處以20萬元的罰款。”趙德洪表示,這次對施工方處以15萬元的處罰,是新《條例》實施以來開出的最高罰單。 據統計,今年地保辦已查處違反“地鐵特別保護區”相關規定的項目達108個,目前已經整改了85個,還有23個正在整改。其中,有在保護區的高架線下私搭亂建、堆放雜物,有的在保護區搭房子做臺球室,建一些違章建筑,有建保潔員的宿舍庫房等。據悉,南京地鐵交通設施辦公室目前專門配備了5臺執法車,今后將進一步嚴查運營及在建地鐵保護區附近所有施工項目,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