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墻體滲水,這事兒歸誰管?
10月21日,開封市民殷先生致電,稱自家房屋多處滲水,維修后仍有兩處沒有修好,最近多次向小區物業反映,但沒得到及時維修。 記者來到殷先生所居住的開封市漢興上品小區,在該小區4號樓二單元7樓殷先生家,北邊臥室內的北墻有翹皮現象。殷先生說,這已是之前維修過,前幾天下雨還是滲水,造成了墻面上的乳膠漆翹起來。 在殷先生家閣樓,記者看到,閣樓東屋的西南角也出現了類似的現象。“之前加上閣樓,俺家總共有7處滲水,跟物業反映過后,施工單位來補了兩次,到現在還是有兩個地方沒修好。”殷先生說,他多次向物業反映,物業答應安排人維修,但到現在也沒動靜。 記者隨后來到該小區物業辦公室,物業公司總經理張鑫說,“最近有五六個業主反映說自己家的房子漏了。屋面防水工程的質保期為五年,漢興上品小區2013年8月份交房,滲水的房子都在質保期內,應由施工單位進行維修。” 張鑫說,施工單位稱他們在別處施工,沒辦法及時趕來。“物業公司對施工單位沒有制約,不能強制他們必須過來。目前,我們物業公司仍在抓緊時間催促施工單位,如果施工單位再不解決,我們愿意出錢維修。”張鑫說。 對于此事,河南力天律師事務所主任丁香表示,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房屋如果交付未滿5年,出現滲水、漏水情況應當由開發商首先承擔維修責任,由開發商協調施工單位。業主可以與開發商溝通維修事宜,或由開發商委托或者授權物業公司出面解決。 如果施工單位不能及時維修,被授權的物業公司可以自己找維修公司維修,但是需要有相關的資質,對維修質量要有保證。 |